潜水錶规格要求 什么才是检验潜水錶的官方标准
潜水錶最初是因军事上的需要而诞生,后随着技术等因素不断变更,逐渐演变为以在水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休闲活动腕錶,从而步入普通民众生活。腕錶品牌纷纷抓住这一时机,推出各式腕錶,均自称适合潜水活动。
当时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关于潜水錶的公认标准,大部分品牌沿用最初生产军用防水錶的经验来制造适合潜水运动的腕錶,制成之后通过事件向民众公示腕錶的相关性能。比如劳力士产于1927年的第一款蚝式腕錶,由游泳女星梅Mercedes Gleitze佩戴并横渡英吉利海峡,该款腕錶在海水中浸泡了15小时15分钟后丝毫无损;再如欧米茄在1932年推出的Marine 1932腕錶,冒险家Charles William Beebe佩戴此块腕錶潜进太平洋14米水深处。 在缺乏标准的年代,相关事件能在一定程度上验证腕錶的潜水性能,消费者也可据此判断某款腕錶是否适合潜水时佩戴。但并非所有的腕錶品牌都有能力或愿意去尝试事件营销,部分品牌甚至将防水錶与潜水錶混为一谈,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允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有鉴于此,为规范钟錶市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64年成立负责钟錶制造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委员会,即ISO/TC114。 ISO/TC114/SC3先后出台了针对防水錶的ISO 2281和针对潜水錶的ISO 6425,两种标准除了在参数方面有所区分外,更主要的区别在于测试方法和测试类别,比如ISO 6425考虑到动态压力与静态压力,所以标准要求必须乘上125%的安全系数,ISO 2281则未提及;ISO 6425还增加了耐磁性、耐盐水性等ISO2281中未提及的要求。ISO 6425中明确指出: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腕錶才可被标示“Diver's”字样,以此来区分潜水錶和防水錶。所以在标准出台后,市场上存在着这样的说法:一枚只符合ISO 2281的腕錶,即使防水深度能达到100米,也不适合潜水时佩戴;只有符合ISO 6425的腕錶,才是适合潜水时佩戴 的潜水錶。
ISO 6425历经1982年版、1984年版两个版本的修订,最终定为ISO 6425:1996,沿用至今。时至今日,虽然部分国家或地区相继出台了潜水錶的相关标准,但这些标准的前言中都包含着这样一句话:“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6425:1996《潜水錶》。”由此可见,即使经过半个世纪,ISO 6425:1996的规范性与专业性仍受到市场认可。 如今,各大腕錶品牌结合ISO 6425:1996,融合自身专业技术,诠释潜水錶的性能。其中,时间预制装置、水下可靠性、能见度、防磁性四大方面最常被提及。 ISO6425:1996中还有许多其他要求,比如抗外力性能、防震性能、耐盐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水压超压下的水密性等,这些要求对于标准制定的当时而言可谓严苛至极,但时至今日,无论是劳力士的Glidelock带扣,还是豪利时针对錶壳和錶镜的两项新发明,都已在各自领域上超过了ISO6425:1996要求。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潜水运动对于潜水錶质量要求不断提高,随着制錶工艺的不断发展,随着ISO6425:1996逐渐从严苛变为基础,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ISO6425:1996将被不断发展的制錶工艺重新定义。